这个世界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广告人依旧坚守着一种信念,广而告之。欣闻中国第27届广告节在厦门召开,业界一些老面孔的广告人已经不多了。大部分新新面孔,立论立言,不亦乐乎。
广告,现在可称为一个名词,因为传播的属性已经大于了广告。也就是说,广告已经越来越不是广告了。如果广告还象个广告,那就太可悲了。
广告完全可以归纳到新文创的范畴中,其融合的线上优势,已经成为一种特征化所指,从属性中,寻找线下的优势,讲故事、做衍生的IP,其核心就是一种体验的成本转化,如果你的广告不能转化成为消费者时间成本,故而创造极致体验,才能有品牌的认知与体验。IP 及其衍生品营销的增长,是时间成本中不可或缺的量化的概念。同时,IP 可以拉动创新体验性内容,并形成一定的销量,但是这种销量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因为品牌体验,会消费者丧失新鲜感和好奇心。如果不进行内容的反植入,其IP化的产品,势必在一个时间的空间里,迅速上升到天花板。
目前,一些十分好学的电商热衷者,不断尝试一些新的IP模式。跟随者的思维,想想这个社会有多少成功的模式是可以复制的?否则,中国十四亿人口,复制了几个马云?
技术化的创新,改变是人们消费和生活、工作的习惯。习惯的惯性也是建立在“内容体验和衍生品开发”上的一种消费生态,做这方面的需求关系,首先以互联网平台和数字技术开展消费需求的链接,这同样也包含技术创新带来的重要产业业态变动。
记得北大陈少峰教授讲:文化和产业的区别在一种动能的转变。如果我们把庙宇比作文化,那么庙宇的和尚,就是一种文化的介质,如果是一百座寺庙的和尚,开始动起来开始转山转寺庙,那么就此带动的新消费需求,就是文化产业。
所以,互联网思维是实践的思维,不是知识的思维,必须要先实践才有这个思维,就像人们只有会开车了,才会有开车思维一样。同时,互联网有很多新的特点,比如互联网没有边界、很多新的商业模式、是一种跨界的知识和技术、综合了现在文化产业的很多内容等。
做广告也好,做传播也罢,最好看清楚是那块沙滩,后浪和前浪并不重要。
(作者:刘晓宁 中国广告长城奖获得者;中国广告实战案例终审评委,资深策划师;专注品牌策划、营销策划多年;新媒体品鉴专家,中央文化干部学院文化新业态研修班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