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广告,就会联想到媒体。现代的广告和过去的广告,从方式上,有很大的区别。
过去比较依赖口碑传播,现在比较载体的传播边际。谁的媒体成本大,谁的知晓度就高。
然而,在互联网的背景下,从有序到混乱,从有形到无形,从主导到颠覆,从被动到主动,从后台到交互……这一切都会变成一种选择权的争夺。
此时此刻,媒体的概念,已经微乎其微。
一个人,一个从你身边,匆匆而过的人,就是一个被吸引的介质。
因为这附带的一种被社会化烙印的信息点源。
这种近似于悲观的论调,让传统的媒体在融合和区隔中,变得焦躁不安。
一条简单的信息也会让世界作出反应,蝴蝶效应在媒体的互联和互通中,体现的更加逼真,媒体之间不断的迭加,互为传播,已经不是稀奇的事情。
这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维度在广告传播中,业已比定位重要,信息的精准化,直接区隔了广告传播的层面。
显而易见,这对于广告链最末端的受众来说,到达率也不很重要,受众的选择权,被异乎放大。
在互联网模式下,并不是产品在起决定性的作用,成功的已是模式的成功,这些事例鲜不枚举。
在技术同质化的时候,同样是一款产品,而决定其生命周期,还是模式。
人群、人流中植入的广告,也只是装饰,装饰着环境的诉求,而不是消费的诉求,这样习以为常的,反倒没有一处涂鸦的传播效果,更加值得关注和传播。
广告的行为化,也的确见诸与各个媒体的传播的信息链中,策划和故意制造的场景,无时无刻,刺激着人们的视觉和眼球。
场景,模拟消费的体验,我认为这是消费主义的宗旨版。
消费需求不可能象现实版的抛绣球,而是实效的精准抛投。然而,广告主也在很悲观中,坐等天明,很多人大放厥词说,传统的营销已死,传统的媒体已死,传统广告已死,什么已死等等,这些固有的累积,有相当的破坏力,恰恰就是这些论调,颠覆了人们的思维,死是必然,不死属于正常。
只是这也是某某机构和组织要推动革新的需要,有些企业为推出自己的商业模式,而故意营造的论调,事实上,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才是必然的进程,模式调整的必然。
我们在说说,广告的体验,广告在记录和传播体验的时候,其方式也是可以逆袭的。
现在可以把这种体验放大到一起来体验,链接更多的人来体验的过程,反复中反复。
这样的低廉社会传播成本来源于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和智能体(智能手机等),它出现重新梳理了人们体验的方式,重新构建这种体验关系。在移动互联网重新生成传播关系、营销关系,直接改变了广告的传播功能,而为广告作为内容营销的产品化特征更加凸显,从社交全景、调动情节、渲染情景、分享场景;这种高分享、低成本的特征,衍生了更多的商业机会和商业的体验模式。
形式改变和内容改进,无非是思维上的改变和创新。
在不断重复和对接中,混乱和迷茫,为我们铺就了梦想的前方,我们向梦想致敬,我们向理想致敬。
然而,在我们身边的广告力量,就是梦想的力量。
(作者:刘晓宁 中国广告长城奖获得者;中国广告实战案例终审评委,资深策划师;专注品牌策划、营销策划30年;新媒体品鉴专家,中央文化干部学院文化新业态研修班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