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王姓的女子在网络上售卖150碗熟肉,遭遇职业打假人举报三无产品,法院判赔50000元。
网络上很多网友学生想为其捐款,又感动了很多网友,天底下依旧保留着一颗颗同情弱者的心,这就对了!如果这名女子最后被判赔,将会有很多人捐款。
这个案例和去年山西省介休市法院判的,四川省广安市一户商家网售香肠遭遇10倍索赔的案件极为相似,但是完全不同的是香肠索赔案,法院判决商户退还货款1000元。
然而,重庆王女士熟肉案,法院判决退还4500元货款,而且,还要在赔偿10倍,王女士说:她不要捐款,只要一个公正的判决,她不是在卖惨,而是被逼惨。
法院回应称:已经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可以提起再审申请,这说明想要的公平判决机会,还是会有的。
打假监督很有必要,法制也要监督打假,职业打假法无禁止即可为,但也摸摸良心痛不痛,正义和讹诈有时候只是一步之遥,这个世界除了法律,还有道德,这是第一位的。
一个懂法的消费者,首先是一个推动法制进步的建设者,对待最底层人群的养家糊口做生意,可以多些提醒,多些善意,善意才是正义,恶意让人恶心。
真正的职业打假,最该打的是职业造假和售假,不是砸老百姓谋生的锅和碗,那些职业打假人和以法律护身的律师,多吃些正义的饭,少砸些别人的碗,不要把吃肉弄成吃血馒头。
同类的案件已经有成功的判决,司法应该一把尺子一个标准,公众做出正向的反应的判决,才是正确的判例。山西省介休法院判的的那个案子,是正义得民心,公众评价非常高,这是一种社会的榜样和标杆,是法制的正能量。(网评:职业造假和职业打假 评论员:刘雪松)
一百五十碗熟肉案件回顾:
近日,“女子卖150碗熟肉被举报三无产品,法院判其退赔5万”登上热搜。
重庆的王女士以4500元卖出150份扣碗类熟肉产品,因未标注产品相关信息,被顾客邵某以出售“三无产品”起诉,法院二审判王女士退还4500元货款并给予十倍赔偿,共计约5万元。
21日,原告邵某的律师吴先生(化姓)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王女士的毛妈妈土特产店出售“三无产品”并非第一次,她卖的食品也没有经过检测合格。针对原告是不是专职打假者,吴先生称,“法无禁止即可为。邵先生是懂法的消费者而已。”
21日下午,买家邵某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称,他确实为“职业打假人”,但王女士售卖自家产品多年,明知需注明产品信息,“偏偏却没有做,法院判决没有冤枉她。”
因三无产品被判十倍赔偿
王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来自重庆忠县马灌白高村,婆婆虽然没有上过学,但很会做泡菜、黄荆麦酱、渣海椒、风豆豉、腊肉、香肠等当地各种农村美食。
2017年,王女士注册登记了营业执照、食品加工生产小作坊登记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与丈夫一起回家帮婆婆扩大生产,通过自家微店“毛妈妈土特产”销售。一开始,“毛妈妈”的产品以泡菜之类为主,去年他们增加了粉蒸肉等传统扣碗类产品。
王女士说,去年7月,居住在重庆市江北区的黑龙江男子邵某向她订购了150份扣碗类产品,包括粉蒸肉、烧白(即扣肉)、风豆豉回锅肉各50份,总价4500元,说是单位团购。来了笔大生意,王女士很高兴,因为是现做现卖,她让对方等了几天。不久,王女士将150份扣碗做好后用真空包装发货,但包装上没有任何标识,她没想到这给她引来巨大的麻烦。
去年9月,王女士收到法院通知,她被邵某起诉了,对方称她出售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明、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要求退还4500元货款,且按货款的十倍金额予以赔偿。一家人顿时蒙了。
王女士说,她家微店开了好几年,口碑一直很好,此前售卖的各种食品,包装上都按规定标注了食品名称、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这次顾客要的150份扣碗,因为是新推出的产品,而且量多时间紧,她来不及准备有上述信息的标准包装。粉蒸肉和烧白是用一个土制小碗盛放,外面用一个真空透明袋密封包装;风豆豉回锅肉用一个金色铝箔餐盒密封,并粘贴封口包装。没想到,这成为对方的把柄。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去年一审开庭,判决王女士败诉,王女士提出上诉。近日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她再次败诉。
律师、原告均回应
极目新闻记者在二审判决书上看到,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在上诉时称,那150份扣碗不是预包装食品,而是具有合法资质的散装产品,生产销售渠道合法。但法院认为,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相关条例,涉案产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法院支持原告邵某的诉求,判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退还货款并予以十倍赔偿,加上案件受理费,王女士家一共要掏5万余元。
在上诉中,王女士一家还曾提出,邵某的购买行为存在牟利目的,因此不应支持十倍惩罚性赔偿的请求,但法院未采信上诉意见。4月20日,王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邵某2019年就盯着我了,后来还混入了我们的会员群。那个扣碗,他也是一开始买3份,还说好吃,后来一次买150份,然后就直接到法院起诉。”王女士还发现邵某此前有过多起类似案例,她怀疑对方是职业打假人。
关于原告是不是专职打假者,吴律师表示:“法无禁止即可为。邵先生是懂法的消费者而已。”
对于被指称是“职业打假人”,邵某并不否认。4月21日下午,邵某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称,“法律并没有规定我买了8次过期食品就不是消费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