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人爱吃大蒜,尤其喜欢徒手生啃大蒜。
隐匿在街头巷尾的小餐馆里,一头头圆润白嫩的大蒜,白衣微解,粉瓣微张,躺在一张张油腻肮脏的饭桌上。
对于食蒜者,那是比年轻貌美、胸大肤白的服务员,更有吸引力的诱惑。
大蒜也是乡愁,作为地沟油时代的子民,生啃大蒜的人与不生啃大蒜的人,都是脱离了低级趣味的圣徒。
别看这一头小小的大蒜,功用却是非凡。
古埃及人在修金字塔的时候,民工饮食中每天必加大蒜,用于增加力气,预防疾病。有段时间因大蒜供应中断而罢工,直到法老用重金买回才复工。
在欧洲,有众多吸血鬼的传说,而吸血鬼能用大蒜或大蒜花驱逐。
而印度医学创始人查拉克更是说,“大蒜除了讨厌的气味外,其实际价值比黄金还高。”俄罗斯医学家则称大蒜是土里生长出的盘尼西林。
但生啃大蒜这事,也分阶层和年龄。
对于中年或以上年龄的人来说,大蒜无疑是佐餐佳品,“吃肉不吃蒜,营养减一半。”尤其是吃手抓羊肉之时,有人往往力劝食蒜,认为蒜能除腥解腻。
这话从科学上讲,是有道理的。
大蒜含有蒜氨酸和蒜酶两种有效物质。
一旦把大蒜碾碎,这两种物质就会互相砥砺接触,形成大蒜素。
因此,食用大蒜一定要捣碎成泥,否则会影响大蒜释放有效成分,而且要先放10~15分钟,让蒜氨酸和蒜酶在空气中结合产生大蒜素后再食用。
如果直接徒手生啃,大蒜素还未生成,其营养也是要减一半的。
对于80后或90后的年轻人来说,大蒜无疑具有很强的社交杀伤力,中午食蒜,下午就不便去约会或社交,呼吸之间那种浓烈的气息足可以使对方退避三舍。
即便晚餐是吃火锅,蘸料一般也是没有刺激性的芝麻酱,能远离大蒜有多远就有多远。
哪怕中年人视大蒜如醍醐,这批人依然视大蒜为砒霜,打从心理上就无限拒斥。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蒜本辛辣,无改初衷。在轻解罗裳之时,看上去肤白体腴,温婉有嘉。
但一经捣烂,便如洪水猛兽,直扑人的味蕾,把旁边食客立时划分为两派,如同臭豆腐一般,爱者大爱,不爱者惟恐避之不及。
不过,大蒜也有短板,一旦遇热,其形尚在,但味儿全无,仿佛一介武夫被废了功夫,成了寻常人物,只能混迹于土豆菜芥之中,任沧海横流,再显不出英雄本色。
但蒜也自有它复杂和张扬的一面。蒜与蒜苗,互为表里,相得益彰,二者都不改其辛辣秉性。一个在土里,紫衣罗裳,如玉女守静,不轻示人;一个在地上,迎风向阳,青葱招摇,尽得风流。
如果是面对一碗羊肉泡馍,一撮蒜苗碎撒下,顿然于平淡无奇之中,荡漾出一抹绿意,让人不由生出最不普通的食欲。
而大蒜此时却束手无策,只能在咀嚼馍与肉的声音中,放下身段,小心翼翼地安放好自己的灵魂。
至于同根相生的蒜苔,本可以灼灼其华,光耀一时,可叹在它含苞未放之时,早已让人拔筋剥皮,弄得肝肠寸断,与青椒鼎镬为伍,伴着白生生的米饭,被食客推下深渊般的肚腹。(作者:李成侠 甘肃日报 高级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