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陇南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陇南美丽乡村建设立法工作推进会。
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荣,市人大常委会一级巡视员李廷俊出席会议并讲话。
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赵一升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陇南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汇报了《陇南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草案)》起草等立法工作进展情况,与会人员围绕条例草案文本的起草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并充分发表了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制定条例是巩固我市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的现实需要,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务实举措,将我市近年来在美丽乡村建设实践中积累的好的经验和做法上升并固化为地方性法规,对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会议要求,条例的制定要通过总结提炼工作经验,融合实践做法,切实体现陇南特色,提高条例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沟通对接,注重协同配合,充分发挥政府行业部门专业优势和市人大专委会立法优势,提高立法质量;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倒排任务工期,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立法既定任务,为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和保障。(来源:陇南人大 文图/刘玉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