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 近期,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民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规范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严禁一些社会组织打着扶贫旗号敛财牟利、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国务院扶贫办社会扶贫司司长曲天军28日在两部门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广大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踊跃参与脱贫攻坚,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有一些社会组织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利用了爱心人士的善心,破坏了扶贫社会组织的群体形象,挫伤了各界参与扶贫公益项目的积极性,影响了社会扶贫工作的良好声誉”。
上述通知要求,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加强规范约束。严禁利用扶贫名义牟利,以扶贫为主要业务的社会组织所募集的资金、取得的收益应用于扶贫并公告公示。加大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活动的管理,特别是对利用扶贫名义敛财牟利,挪用、截留扶贫资金或擅自改变用途的予以严肃查处。同时强调建立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正向激励机制和督促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