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在开放的范围和层次上进一步拓展,更要在开放的思想观念、结构布局、体制机制上进一步拓展。这是在国内外形势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机遇挑战前所未有的背景下所作出的重大部署,将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发挥强有力的支撑作用。
推动全面开放新格局具有丰富的内涵,不仅包括开放范围扩大、领域拓宽,也包括开放方式的创新以及层次的加深。这意味着在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同时,积极扩大对外投资合作,共同促进我国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意味着在沿海地区开放深化的同时,推动中西部地区的对外开放,实现更为协调的区域发展;意味着在巩固深化我国与发达国家经贸合作的同时,扩大我国同发展中国家的经贸联系,从而形成更为全面及多元化的全球伙伴关系;意味着在维护和支持现行多边贸易体制的同时,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为全球制度建设作出大国的贡献。
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大战略举措,“一带一路”建设在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首先,“一带一路”建设为我国积极扩大对外投资合作、在全球价值链重构中实现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注入强大动力。一方面,在发达国家主导的既有全球价值链体系中,我国总体上仍处于科技含量与增加值较低的环节,真正成为全球性企业的本土跨国企业数量还比较少。但另一方面,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已在基础设施、电力、工程装备、电信等行业积累了强大的产能、技术与经验。当前,随着欧美发达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发展中国家进一步扩大开放,全球价值链正在经历重大调整。通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进行国际产能合作,中国企业可更好利用全球资源,进一步培育核心竞争力,提升其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
其次,“一带一路”建设为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地区更为协调的区域发展提供重大机遇。我国对外开放从沿海起步,由东向西渐次推进。这些年来,内陆和沿边地区开放取得长足进展,但总体上还是对外开放的洼地。“一带一路”建设不仅联通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也为中西部与沿边地区的对外开放提供了联通的物质条件与政策条件。比如,已常态化运行的中欧班列,联通国内城市达32个,到达欧洲12个国家32个城市。位于我国中西部的重要节点城市或区域经济中心,如重庆、成都、武汉、郑州、西安、兰州等均在这一联通网络中。同时,与物理对外开放条件相匹配的对外开放政策也不断出台。2017年新设立在中西部的五个自贸试验区,与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一道将对促进中西部对外开放与区域经济发展起到显著作用,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未来,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推进,中西部地区将逐步从开放末梢走向开放前沿,开放型经济发展空间广阔。
第三,“一带一路”建设为我国扩展同发展中国家的经贸联系,形成更为多元化的全球伙伴关系,推动经济全球化向更为普惠平衡、公正共赢的方向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代经济增长的根本在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很重要的来源是专业化分工,专业化分工则取决于市场规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正得益于抓住了全球化的历史机遇,积极融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分工,使得自身经济实力不断得到锤炼与升级。这一过程中,发达国家一直是我国主要经贸伙伴。巩固与发达国家的经贸合作,可以稳定我国开放型经济的基本盘。同时,我国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经贸联系也日益密切。未来,我国在巩固发展与发达国家的经贸关系同时,还要积极通过“一带一路”建设扩大同发展中国家的开放合作,扩大总体市场规模,实现各国优势资源更为密切的整合。在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指引下,将有利于我国与沿线国家实现共同发展与繁荣,推动经济全球化向更为普惠平衡、公正共赢的方向发展。
“一带一路”建设是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今后一段时期对外开放的工作重点。在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过程中,“一带一路”建设具有着重要的意义。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有关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国际社会响应热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未来,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处理好以下工作。
第一,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有关多边组织的战略对接。“一带一路”倡议是全球化与全球经济发展进入新时期的背景下,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积极参与全球化构建所提出的战略构想,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因此,“一带一路”倡议具有相当大的开放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自身发展战略或区域发展愿景均可从理念、目标、方式、布局乃至具体措施等层面进行切实的对话交流,并在共识基础上形成合作机制。加强同沿线国家发展战略对接,有利于增进战略互信,并推动双方在该领域的资源投入,为有效落实提供基本的政策保障。
第二,更系统地改善优化“一带一路”投资环境。从贸易大国向投资大国的转型,是我国实现开放型经济转型的必由之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政策法规、社会文化环境差异巨大。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应进一步在国家层面以更系统化的方式改善或优化相互之间的投资环境,形成成熟高效的对外经济合作范本,包括构建投资贸易磋商机制,推进区域性的投资促进与保护机制,推动双边或多边自贸谈判与投资协定谈判,在海关、检验检疫、运输物流、电子商务等诸多领域建立密切的沟通合作机制,启动标准一致化磋商,加强对社会的信息沟通发布,等等。
第三,更深入地推动“一带一路”产业合作。“一带一路”建设要聚焦发展这一根本。为实现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共同发展,提升产业实力并助推产业技术升级是根本之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工业化进程发展迅猛,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一些国家还处于工业化中期甚至初期。一些国家有一定的工业化基础,但在一些关键工业领域还缺乏独立设计制造的技术能力。我国与这些国家在产品结构上存在互补性,产业结构上存在着承接关系。另一方面,我国面临的老龄化趋势对产业结构转型提出了迫切的需求,而“一带一路”沿线许多国家则具有显著的人口红利,为其工业化和城市化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从产能转移与产业合作角度看,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产能转移和产业合作,这是中国的发展成果惠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重要资源,对于促进这些国家和人民的共同发展,具有同样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 李远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