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文物,光耀陇原!
红色文化,让革命文物「说话」!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又即将迎来新中国成立72周年,为了集中展示百年来康县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挖掘革命文物及其背后的历史故事,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诵党情的共识。康县陇南根据地纪念馆、康县红色文化研究学会将联合筹办《学党史•庆国庆——康县革命文物收藏展》,现面向县内外社会各界公开征集革命文物。
一、征集范围
反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党领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的文物,尤其是与红军长征途径康县期间发生的重要战役、康县地下党活动的重大历史事件相关的各类革命文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各时期重要代表性文物,特别是反映康南剿匪、抗美援朝、对越自卫反击战等保家卫国战争的文物;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康县委带领康县人民不断奋斗,取得社会主义建设成就的文物,特别是在抗震救灾、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的文物;以上各个时期康县涌现出的革命烈士、英模人物、爱国人士先进事迹的文物;及其他与本次征集主题有关的革命文物等。
征集内容主要包括实物类和文献类相关内容。
(一)实物类
1.革命斗争活动使用的武器、通讯器材、地图、印章、证件、传单、标语、医护用品、军装、旗帜、袖标、战利品、慰问品、交通运输工具;
2.涉及重要历史事件的通知、指示、布告、宣言、革命宣传品、命令、会议记录、简报、文件、电报、调查报告;
3.反映革命斗争和社会生产重大成就的奖状、奖章、徽章、纪念章、证书、立功证明;重要党史人物、革命烈士、老红军、老八路、革命战士、劳动模范、知名人士等使用的文具、工具、证件、印章、服饰、箱包及其著作、书信、日记、手稿;
4.反映社会生活和建设成就的典型商品、商标、票据、证券、设备、模型、手工制品等实物原件,以及绘画、书法、雕塑、工艺品等与中国共产党相关的重要美术作品。
(二)文献类
1.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题词、留言、签字、笔记、文集、口述记录;
2.有关重要事件和历史人物的报纸、刊物、图书、档案、记录;
3.有关革命活动和重大历史事件的墨迹、民谣、诗词歌赋;
4.有关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或回忆文章和采访记录等原件,及各类有重要价值的照片、影像、口述记录及录音文件。
二、征集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9月20日
三、征集方式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以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二)以借展方式为主,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赠。展览结束后,将为出借文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根据相关规定,为捐赠者颁发收藏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的奖金鼓励。
(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电话联系康县陇南根据地纪念馆登记借展及捐赠意向,并将借展和捐赠的文物照片、电子文稿等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学党史•庆国庆康县革命文物收藏展”(注明出借方及捐赠者姓名与联系方式)。
(四)对于借展和捐赠的各类文物,通过现场移交的方式完成。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马玉凤 15293933733
蒲晓燕 18693909317
座 机:0939-5118866
邮 箱:444185796@qq.com
康县陇南根据地纪念馆
康县红色文化研究学会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