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
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
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嘉陵江为长江头,南京为长江尾。
2020年1月,朱赫以南京市人大代表的身份向南京市人大提出关于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立法建议,被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启动立法程序。南京市检察院也予以积极推动。
被检察机关的热忱所感染,江苏省100多名人大代表三次联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关于尽快制定长江环境保护法的议案”,受到大会主席团的重视。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长江保护法》,该法将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此案的办理实现了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促进区域社会治理的有机统一,对推进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和示范引领价值。”2021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授予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集体一等功。
“敢祸害长江水?4.7亿元!检察官开出最严厉罚单”!
为了这个数字,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出具鉴定意见,最终确定,EG公司排污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以该公司合同收费标准等为依据,采用虚拟治理成本法计算,计人民币 6715万元,而该公司长江排污口对应环境功能区敏感系数为7,即在这一环境下,修复成本是治理成本的7倍。因此,EG公司应承担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为人民币4.7亿元。
这是继入选“2019年度中国十大公益诉讼案”(敢祸害长江水?4.7亿元!检察官开出最严厉罚单 正义网 2021-02-07 14:27:45)“2019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之后,该办案团队获得的又一褒奖。
无独有偶。
中国青年网北京1月27日电 汉中市人民政府昨晚发布关于嘉陵江流域铊浓度异常应对处置工作情况通报。
1月20日17时40分,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发现嘉陵江干流巨亭水库下游水质监测数据铊浓度异常,汉中市立即组织宁强县、略阳县对嘉陵江干支流及工矿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和取样监测。
经排查,此次嘉陵江汉中段铊超标污染源头在青泥河上游甘肃成县境内和汉中市略阳县东渡河入嘉陵江口上游约2公里范围内。
经过应急处置,截至1月26日14时,青泥河入嘉陵江口铊浓度0.00022mg/L,嘉陵江川陕交界断面铊浓度0.00015mg/L,均持续下降。
东渡河入嘉陵江口铊浓度自1月23日0时起稳定在0.0001mg/L以下,持续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
“携手共护,母亲河重返青春,还会远吗?”(编辑:也也美)